语文学习中比喻句的逻辑思维形式
【逻辑思维】 2016-03-20本文已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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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思维(Logical thinking),人们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借助于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能动地反映客观现实的理性认识过程,又称抽象思维。下面学习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关于语文学习中比喻句的逻辑思维形式,欢迎大家参考和学习。
比喻句是由此及彼的思维飞跃。比喻句在思维过程中都有本体、喻义、喻体。“甲似乙”(明喻),“甲是乙”(明喻),“甲是乙”(暗喻),就不用说了。即使是借喻“......乙“吧,虽然本体没有出现,但在思维过程中本体还是有的,只不过用语言形式表现出来时省去了而已。苏轼的《念奴娇.赤壁怀古》:“乱石穿空,惊涛怕岸,卷起千堆雪。”第三句是借喻,本体没有出现,如果将思维形式复原之后当是:“卷起千堆象雪一样的浪花”。从逻辑的角度来看,比喻句中的这种思维形式,也就是先归纳、后演绎的推理形式。
中国教材中有一个晏子使楚的故事。楚王听说晏子要到楚国来,想奚落他。晏子来了,楚王让手下人捆着一个人从晏子面前经过。楚王故意问:“被捆的是什么人?”答道:“是齐国人,他犯了合偷盗的罪。”楚王用眼睛看着晏子说:“齐国人本来都喜欢偷盗吗?”楚王的思维中有两步推理。
先归纳:这个齐国人喜欢偷东西,所以,凡是齐国人都喜欢偷东西,后演绎:凡是齐国人都喜欢偷东西,你(晏子)是齐国人,所以你喜欢偷东西(哑语)。由于第一步推理“齐国人”与“偷盗”之间无必然的联系,也就是说,“喜欢偷东西”不能概括出“齐国人”的一般特点,所以归纳的结论“凡是齐国人都喜欢偷东西是不可靠的。而第二步推理以第一步的结论为前提,第一步的结论不可靠,第二步的前提也就不可靠,第二步推演出的结论也就随之而不右靠。楚王的两步推理虽然错了,但他的思维过程还是体现了先归纳,后演绎的两步推理的形式,只是推理时,因思维不严密而反被人奚落。
归纳推理的根本点,就在于从个别的现象中概括出本质的东西,从而得出一般性的结论。演绎推理就是要根据这种一般性的结论,再推演出符合这一结论的其它个另现象。而在比喻中,一个比喻句也就同时体现了这两种推理的特点。
先看一个例子:
“特别好看的是悬崖上那一堆堆给秋霜染得红艳艳的野草,简直象是满山杜鹃了。”(刘白羽《长江三峡》)
这个句子,本体是霜染的秋草,喻义(相似点)是“红艳艳”,喻体是杜鹃。从本体到喻义这是思维的第一步,采用的是归纳推理,因为作者从个别现象秋草,概括出根本特征“红艳艳”;从喻义到喻体,这是思维的每二步,采用的是演义推理,因为作者由概括出的“红艳艳”这一根本特征,推演到同样具有这特征的另一事物——杜鹃。
可见,这个比喻的思维过程就是先归纳后演绎的过程。如果我们将推理形式写出来是这样的:那悬崖上红艳艳的是秋霜染红的野草,所以,凡是红艳艳的色彩都是这咱野草的相似物,杜鹃具有红艳艳的色彩,所以,杜鹃是秋霜染红的野草的相似物(第二步,后演绎)。
从以上分析可见,在归纳演绎式的推理中,归纳推理的结论就是演绎推理的大前提,而从归纳到演绎的过程中,是归纳推理的结论承担了过渡的任务;同样,在比喻中,从本体中概括出的喻义,就是喻体联想的条件,因上,从本体到喻体,喻义也起着过渡作用。
由于一个比喻句体现了两次逻辑思维的形式,因此,我们在运用这种思维形式的过程中应该遵循它的规律:从本体到喻义,应该概括出此现象(本体)的特点或特征,并让这一特点或特征具有一般性的意义;从喻义到喻体,应该充分考虑到这一特点或特征是否彼现象(喻体)也同样具有。否则,这个比喻句是会失败的,就象楚王断盗的推理令人可笑一样。
例如,人们可以说“青年人象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因为“朝气蓬勃”是可以从“青年人”身上概括也的根本特点,根据这一特点推演开去,“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具有“朝气蓬勃”这一特点。但不能说“中年人像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因为虽然“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具有“朝气蓬勃”这一特点,但“中年人”身上不能概括出这种特点。它错在归纳。也不能说“青年人象正午的太阳”,因为虽然可以从“青年人
”身上概括“朝气蓬勃”这一特点”,但“正午的太阳”却不具有这一特点。它错在演绎。因此,以上这两个比喻句都是错误的,比喻义不能过渡,由此及彼的思维过程不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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