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逻辑思维基本规侓的认识
【逻辑思维】 2016-03-20本文已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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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思维是一种确定的,而不是模棱两可的;前后一贯的,而不是自相矛盾的;有条理、有根据的思维。下面学习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关于对逻辑思维基本规侓的认识,欢迎大家参考和学习。
要准确地应用概念和判断,进行推理或证明,就必须掌握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这四条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考虑到中学生的接受能力,这些规律不作正面讲述,靠教师结合教材有目的地进行示范和渗透。
一.同一律
同一律是指在同一思维(论证)过程中,概念和判断必须保持同一性,亦即确定性。其公式是:A→A,即A是A(A表示概念或判断)。同一律有两点具体的要求:一是思维对象应保持同一,所考察的对象必须确定,要始终如一,不能中途变更。二是表示同一事物的概念应保持同一,要以同一概念表示同一思维对象,不能用不同的概念表示同一事物,也不能把不同的事物混淆起来用一个概念来表示。
违反同一律的错误,在概念中主要表现为偷换概念或所使用的概念不明确;在推理中主要表现为论题不明确或偷换论题。
例如:“数是可以比较大小的。
虚数是数,
所以虚数是可以比较大小的。”
在这一推理过程中,“数是可以比较大小的”中的“数”是指实数,“虚数是数”中的“数”是指复数,“数”的概念前后不一致,失去同一性,从而违反同一律,造成偷换概念的错误。
同一律要求的“同一”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在不同的科学系统中,不同的论证过程中,对同一个概念或判断允许有不同的认识。例如,在平面几何与立体几何这两个系统中,命题“两直线不相交则平行”不能保证同一性。
二.矛盾律
矛盾律是指同一思维(论证)过程中,对同一对象所做的两个互相对立或矛盾的判断,不能同真,必有一假,即不能既肯定它是什么,又否定它是什么。其公式是:﹁(A∧﹁A),即A不是﹁A。(A和﹁A表示两个自相矛盾的概念或判断。下同。)
例如,“a=0”与“a≠0”是一对互相矛盾的判断,在同一论证过程中,必有一个是假的。
矛盾律是同一律的引深,它是用否定形式来表达同一律的内容。因此,矛盾律是否定判断的逻辑基础。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客观世界充满了矛盾,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矛盾律承认这一论点,并在一定范围内反映了客观事物的矛盾性,目的是排除思维中的逻辑矛盾。但是矛盾律中所说的矛盾与客观世界充满了矛盾中说的矛盾,显然是有区别的。
三.排中律
排中律是指同一思维(论证)过程中,对同一对象所做的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不能同假,必有一真。即对同一对象,必须作出明确的肯定或否定的判断,而排除第三种可能。其公式是:A∨﹁A,即A或﹁A。
排中律是同一律和矛盾律的补充和发挥,它进一步指明正确的思维不仅要求确定、不互相矛盾,而且应该明确地表示肯定还是否定,不能模棱两可,不能含糊不清。
排中律和矛盾律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们都不容许有逻辑矛盾,违反了排中律,同时也就违反了矛盾律,所以两者是互相联系的。它们的区别在于:矛盾律指出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不能同真,必有一假:排中律则指出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不能同假,必有一真。
排中律是反证法的逻辑基础。当直接证明某一判断的真实性有困难时,根据排中律,只要证明它的矛盾判断是假的就可以了。
排中律和矛盾律一样,只排除思维中的逻辑矛盾,并不否认客观事物自身的矛盾。
四.充足理由律
充足理由律是指同一思维(论证)过程中,任何一个真实的判断,必须有充足理由。充足理由律可表示为:若有B,必有A,使得由A可推出B。(A、B都表示判断。)在形式逻辑里,A称为理由,B称为推断。B是由A必然地合乎逻辑地推出来的。
充足理由律要求理由和推断之间,存在着本质上的必然联系。理由应是推断的充分条件,推断应是理由的必要条件。
充足理由律是进行推理和证明的逻辑基础,它与判断有着密切的联系。例如在数学命题中,充分条件、充要条件都可以作为结论的充足理由,原定理可作为它的逆否命题的充足理由等等。
充足理由律和前面三个规律有着密切的联系。同一律、排中律和矛盾律是为了保持一个判断(或概念)本身的确定性和无矛盾性;充足理由律是为了保持判断之间的联系有充分根据和有论证性。因此,在思维过程中,如果违反了同一律、排中律和矛盾律,那么必然导致违反充足理由律。
总之,数学推理、证明必须要求对象确定(同一律),判断不自相矛盾(排中律),不模棱两可(矛盾律),有充分根据(充足理由律)。在数学教学中,我们应该注意培养学生严格遵守这些规律进行思考的习惯,以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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